关于视力


视力是眼睛识别各种物体和不同形态的能力,可以说在五感中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感觉。 视力是由多种不同因素组成的综合感觉,因此根据情绪和身体状况的不同也会对视力产生轻微影响。

1.最小能见区:指能用眼睛感觉到的最小光线量,是眼睛可以区别有无光点的最小光线强度。
2.最小分离区:指眼睛能够认知的两点之间的最小间距。
3.最小可读区:指眼睛可以识别的最小的文字或数字的大小。


在这里除了眼睛的生理机能外,还包含智能、注意力等心理因素。视力一般是物体在视网膜黄斑部成像时最为敏锐,这种视力我们叫中心视力。 一般我们所说的视力即是中心视力。
 

一、视力检查方法

不戴眼镜所测得的视力称为裸眼视力,戴镜后测得的视力则称为矫正视力。 若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间有差异时,则需要佩带眼镜。矫正视力正常即说明戴着眼镜可正常进行日常生活,因此在视力检查中矫正视力更为重要。在没有戴眼镜或不能做验光检查时,若裸眼視力过弱,可以临时进行一种通过直径为1.2mm小孔视物的针孔检查。近视,远视,散光等屈光异常时,通过针孔检查出来的视力会比裸眼視力高,但要想得到准确的数值,还是要做验光检查。
 

二.视力的单位

我国常使用的视力表上标有从0.1到2.0的数字。若最上方第一个数字看不见,则向前近 一步,直到看见为止。 如果5m用视力表的最上方数字能在距离2米处读出的话,需要在0.1 乘上 2/5 等于视力是0.04。 若距离1米以内都看不清的话,应在患者面前让患者数手指的个数,若能准确说出的话这时的视力便是手指视力。 若数手指都看不清,便在患者面前用手晃一晃,询问患者是否能感受到摇晃感。若还是无法感知的话,则用光线照射到眼睛,看看是否有光感视力。 若光感视力都没有,即便说明患者已经失去感光能力,可以判定无论用什么方法,都很难再使其恢复视力。
 

二.视力的单位 

正常视力是1.0以上,但正常人也会因情绪影响或身体状态,视力也会有所波动。眼科医生在检查视力时,若患者视力出现视力表上两行以上的变化,则可以判定患者视力下降。失明狭义上来说是指感觉不到光线的眼睛,但仅凭能感受到光感也不能进行日常生活,因此失明的定义是不能进行日常生活的视力。失明也可在在法律上的进行定义,但不同的国家之间会有少许不同,基本上矫正视力在0.1以下,不能进行日常生活的视力作为判定标准,并在社会福利上国家会给与失明患者予以特殊照顾。虽不至失明,但矫正视力无法达到正常水平的视力,称为低视力。具体什么程度的视力才不会给日常生活带来障碍,基本没有客观的标准,因为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及职业不同会有所差异,因此本人的判断和经验是最重要的。